南都訊 記者張釗 通訊員張中科 周藝 日前,一個27人的“酒托”詐騙團夥在花都法院一審宣判,刑期從七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。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約半年的時間里,至少有24人受騙,每人被騙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。
  馮先生(化名)便是受騙者之一,他通過微信結識一名年輕“女子”,對方約他到花都區花城路“林林西餐廳”見面,然而等待他的並非“緣分”,而是高額消費。意識被騙後,馮先生選擇報警,警方很快將這個“酒托”詐騙團夥抓獲。
  這間“林林西餐廳”由潘某和韋某出資開設,並結夥多名鍵盤手、酒托女,分工合作實施“艷遇”詐騙。先由鍵盤手冒充美貌女子,通過Q Q、微信等方式物色被害人,鍵盤手一般會將“她”描述成在廣州沒什麼朋友,情感空虛期待與被害人交往。
  待套出受害者的基本信息後,就主動約見面,然後由酒托女負責和受害者在餐廳見面。見面後,酒托女一般會自己點些紅酒,這些價值20元的紅酒卻要價1115元。此時男方通常礙於面子,都會按賬單買單,如有不願買單或意圖報警,立即就有一群“保安”上前進行恐嚇,並護送酒托女安全離開。
  僅選擇報警的受害者,半年內就有24名,被詐騙的總金額約1.6萬元。目前,這個27人的詐騙團夥被判七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同的刑期。  (原標題:微信“艷遇”是個陷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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